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2024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项目公示发表时间:2024-04-20 09:23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关于2024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项目公示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龙岗区科技创新局对2024年第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项目共78项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一、申领材料 请公示附件名单内的企业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拨款资料进行申领: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右上角写上公示序号)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备注:国高证书企业名称和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的企业,请提供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加盖公章且在右上角写上公示序号) 3、资金收据(收据书写要求及式样详见附件2,右上角写上公示序号) 4、受资助单位拨款办理人及账户确认函(详见附件3,右上角写上公示序号) 5、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右上角写上公示序号) 6、公示的企业需按要求进行申领(详见附件4),未申领的不予拨款 二、注意事项 在本批次内仍未公示的2021年、2022年认定的国高企业,请自行核实是否按照属地管理将统计关系纳入龙岗统计基础库,详细情况可致电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成果转化科咨询。未公示的2021年认定的国高企业若在本年9月30日前仍未符合扶持条件,将不能享受本次证书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扶持;在本年9月30日前迁入龙岗区未满一年的2021年认定的国高企业,获得重新认定后仍可享受首次申领认定扶持政策。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