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博罗县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博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发表时间:2023-07-29 09:44 惠州市博罗县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博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县工业企业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博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博科工信[2021]50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博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为在博罗县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守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项目实施地在博罗县境内,且项目未获得过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项目承担单位报的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允许类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鼓励类、允许类且属于《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试行)》范围,并已取得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或核准文件; 企业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项目生产设备购置总额不低于200万元(含200万元,不含税),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项目在2022年1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 补助的项目设备为自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付款凭证时间为准,票据不含税,取同期发票、付款凭证最小值),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截止申报期,报单位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须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二、“免申即享”申报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探索实施“免申即享”,将在2022年度申报了省、市技术改造项目通过现场完工评价且得分在60分(含)以上未获得奖补项目,且项目满足此次2022年度县技改专项资金申报所要求各项条件的,可列入“免申即享”对象,由企业提交“申请书”(见附件4),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奖补基数核定,不再进行现场完工评价。 三、申报要求 (一)要做好组织发动。请各镇(街道)根据《2022年度博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引》(见附件1)和《2022年度博罗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完工评价工作指引》(见附件2),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二)要做好材料报送。申报单位须8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含盖章扫描pdf版本)发送至县科工信局技术改造与创新股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待现场核查通过后,再另行通知统一收取。 (三)要做好现场核查。现场核查时,申报企业需提供申报资料及其原件以供专家组核查,并对所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企业因未提供完整申报资料导致项目评审不通过的,结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要严肃申报纪律。我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宜,各单位须自主申报。 博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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