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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8 13:44 作者:科信集团政策研究中心 作者资历:科技项目申报与产业政策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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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1〕1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考核)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1〕12号)等文件要求,为构建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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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1〕1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考核)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1〕12号)等文件要求,为构建以企业技术中心为重要载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现组织开展2026年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企业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为法人;持续经营3年以上。

  (二)企业治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合法规范经营,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交的营业收入等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数据,没有超出经市统计部门认定的正常误差范围。

  (三)企业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发展和竞争优势。独立核算的近2年营业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研究开发经费、研究开发经费占主营收入比重、研究开发项目数、研发项目转化应用率、拥有知识产权数量等主要指标达到对应行业类别最低标准(详见附件)。

  (四)企业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位于深圳市内,已建立并运行2年以上,具有良好的技术创新体制机制,拥有600平方米以上专属工作场所。

  (五)企业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拥有的研发仪器设备和专用软件原值应在800万元以上,且70%以上(按原值)位于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专属工作场所。

  (六)企业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专职从事研究开发的人员应不少于50人,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博士学位的研发带头人应在5人以上,专职研发人员中拥有本科学历或助工职称以上的应达75%。

  二、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考核)申请书》(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符合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证照材料(如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

  (三)企业近2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如申报时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应提交由单位财务人员按审计报告要求编制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需带“加计扣除”字样)。

  (四)企业技术中心设立文件、研发创新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相关文件。

  (五)符合认定条件的必要佐证说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心内部研发人员证书,专利信息,省级及以上新工法(建筑业),参加制定的标准,国家级和省级研发平台、实验室,设备原值清单和用于研究开发使用的说明、佐证资料,研发立项及转化应用佐证材料,检测机构、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三、申报路径

  路径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考核)”,点击在线办理、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配套资料。

  路径二:登录深i企—深圳市商事主体统一服务平台(https://www.szsiq.com,账号密码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登录账号密码一致)—首页搜索“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考核)”,在线填写、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配套资料。

  四、申请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20日(工作时间),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请,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2026年8月31日(工作时间)。所有项目要在线预审通过后,方可向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需在线打印,封面申报状态需为“已预审”)。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31日(工作时间),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项目申请的纸质材料。

  (注:网上预审通过后请及时预约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3.业务咨询电话:25331216、25331220。

  技术支持电话:88127031、88101744。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注:预约指南:“i深圳”APP,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深圳市】—【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在线预约】。请按照预约时段提交材料。)

  以往年申报情况来看,提交审核集中在后期。建议至少提前申报截止日3个工作日提交,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以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3日

操作指南

  1. 先提炼结论与适用范围

    优先确认这篇内容涉及的政策主题、适用企业类型、关键门槛和执行范围,避免在错误口径上准备材料。

  2. 再核对申报条件与资料清单

    结合正文内容、主管部门通知和办事指南,逐项核验时间节点、材料格式、资质条件、研发口径或评价标准。

  3. 最后以官方原文完成落地确认

    正式申报、咨询或对外引用前,请以文末具名官方链接中的原文通知、工作指引和办事页面为最终依据。

参考资料

  1.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
  2.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事项说明
  3.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5.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解读
  6.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7.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8.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9. 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1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1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概述

常见问题

这篇文章适合哪些企业或负责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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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的口径和结论以什么为准?

本文用于帮助快速理解和执行,具体申报口径、认定条件、材料要求和政策变化,请以主管部门最新通知、办事指南和原文规定为准。